■ 五洲茶座
  美國眾議院通過新立法,限制美國國家安全局大規模收集美國人的電話記錄;但只是制定NSA在美國國內的行為準則,而對其在全球範圍的各種放肆行徑卻沒有約束。
  據中新網報道,美國眾議院近日通過一項新立法,限制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大規模收集美國人的電話記錄。這項名為《美國自由法案(USA Freedom Act)》的議案,是在去年10月份由一名民主黨參議員和一名共和黨眾議院議員聯合提出,目標是限制美國政府的大規模監控計劃。
  雖然法案還要在參議院獲得通過,但已算一年來社會呼聲甚高的NSA改革的一個重要進展。法案通過後,NSA將不再被允許大規模收集美國公民的通話數據,取而代之的是特定必要的數據,要求NSA在調查恐怖主義時先獲得秘密法庭命令,然後向電話公司索取記錄。
  《美國自由法案》是美國國會數十年來,第一次採取步驟終止政府監控計劃的某些活動,但像斯諾登所說“它預示著民眾將能從NSA拿回屬於個人的權利和從政府桌上奪回席位”,恐還為時過早。因為在美國內部,支持NSA監控計劃的力量也很強大,而且有“國家安全”這樣“高大上”的藉口,從法律層面,也有《愛國者法案》、《信息自由法》等條款可為引用。未來NSA將如何改革,實際取決於美國國家利益與公民自由之間互相博弈後的結果。
  與最初的提案比,獲通過的《美國自由法案》進行了很多修正,這一修正法案是在白宮、情報機構和國會高層議員進行了數周激烈談判之後的最終產物,奧巴馬政府表示了公開支持。但美國國內的互聯網業勢力卻對此很不滿意,蘋果、臉書、谷歌、微軟等“改革政府監控”聯盟,認為新法案存在“無法令人接受的漏洞,可能還會允許(情報機構)大規模收集互聯網使用者的資料”。
  無論是基於對互聯網的信仰還是商業目的,美國互聯網業都希望美國政府能夠真正保障信息自由以及最高的信息安全。NSA的大肆監聽行為顯然已經削弱了客戶對美國科技公司的信心,比如思科CEO錢伯斯坦承,NSA的行為已經導致部分新興國家客戶延後採購。如果奧巴馬不能採取與時俱進的行為準則,美國的全球科技領導地位可能會因此受損,互聯網可能會變得支離破碎、新的互聯網前景可能永遠無法實現。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這次《美國自由法案》只是制定NSA在美國國內的行為準則,而對其在全球範圍的各種放肆行徑卻沒有約束。近年來,有大量信息揭露出NSA對中國、德國等國領導人進行監控,監控和入侵從中國到沙特阿拉伯等地的國有企業,在美國政府看來,這些活動切合了美國就如何保護國家安全所做的廣泛定義。
  □信海光(媒體人)  (原標題:《美國自由法案》,為何“對內不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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